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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请西安市D、E类人才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
   发布时间:2022-03-30   浏览次数:

校内各单位:

为进一步做好人才服务工作,根据《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(试行)》(见附件1)精神,现就2022年度教职工申请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认定原则

按照西安市有关文件要求,认定工作遵循自愿申请原则。由学校协助,在西安市相关部门集中办理DE类人才认定申请。申请范围为符合认定条件的我校在职在岗人员及全脱产在站博士后。

二、DE类人才申请认定工作

(一)申请认定流程:

1.有意愿申请认定且符合条件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《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4)及相关申报材料(具体要求见附件12);

2.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并审核本单位人员申请表和申报材料,于202248日前统一提交至人力资源部(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7518室);

3.人力资源部审核,集中报送至西安市碑林区人社局进行批复。

(二)申请材料清单:

1.《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》纸质版(贴照片)和电子版各一份;

2.最高学位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海外留学人员具体要求见附件12);

3.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(盖社保经办中心章);

4.人事代理人员须提供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,博士后人员须提供工作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;

5. 个人承诺书(附件3,须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,且加盖单位公章)。

三、材料提交要求:

1.所有个人申请材料需严格按照清单要求和顺序,装入档案袋内提交,一人一袋,严禁混杂;

2.个人承诺书一式两份,一份装档案袋内,一份贴档案袋外;

3.单位需随档案材料提交《申请西安市DE类人才信息登记表》一份(附件5,须单位负责人签字,加盖单位公章),登记表不装袋,随申请材料单独提交;

4.电子版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:jsgz@nwu.edu.cn

四、相关说明

1.本次仅集中办理DE类人才认定申请工作。西安市相关配套政策,将由学校联系有关部门于后期集中办理并另行通知,请各位申请者妥善保管相关申报材料。

2.申请人请仔细阅读附件12,了解人才分类认定要求和相关优惠配套政策。

联系人:陈珂

联系电话:029-88308825

附件:

1. 附件1:西安市D、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(试行).pdf

2. 附件2:关于《西安市D、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(试行)》的补充通知.docx

3. 附件3.个人承诺书.docx

4. 附件4.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(定稿).doc

5. 附件5.申请西安市D、E类人才信息登记表.xlsx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人力资源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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